新车保证期、保障里程

戈蓝车辆售后保证期限按以下条例执行:
A:轮胎、电瓶保证期限为半年或行驶里程两万公里,以任一项先达到即为索赔保证期限之终止(半年系指用户领牌日起半年内,20000公里系指里程表之读数)。
B:离合器片、刹车片、雨刮片、驱动皮带(非正时皮带)、各种垫片(除了气缸头垫片)及衬垫、衬套和油封属正常消耗,不在保证范围内。
C:以上所含之外零件保证期限为二年或六万公里,以任一项先达到即为索赔保证期限之终止(2年系指用户领牌之日起2年内,60000公里系指里程表之读数)。如属正常保养、消耗不在保证的范围内。
D:售服零件保证期限为一年或20000公里,以任一项先达到即为索赔保证期限之终止(一年系指用户自费更换售服零件起一年内,20000公里系指本次维修里程减去上次用户自费更换售服零件的维修里程之读数)。
品质保证范围:
新车于品质保证期限或里程内,任何因材质、制造或装配等瑕疵所致之故障或损坏,其相关损坏之零件和维修工时费由东南汽车服务中心(或东南汽车特约维修站)承担补偿修复作业,概不以现金支付。
定 期 保 养

车辆保养三大要求:
1、本公司产品设定为每5000公里必须到东南汽车服务中心(或东南汽车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如果因不按规定的时间或里程到东南服务中心(或东南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坏的部件,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再承担正常意义上的保修服务。
2、其中强保(即2500—3500Km首次保养)本公司免费提供机油、机油滤清器、12项免费检查及免收其保养工资。超过5000公里将不予办理强保服务。没有至东南汽车服务中心(或东南特约维修站)保养,无法获得车辆后续的售后保证。其它里程的保养的工资材料(含引擎调整、前后轮定位校正、轮胎调换及平衡、刹车调整、离合器调整及其他保养维护应执行之工作)费用均由用户承担。
3、市面上之维修厂维修品质难以控制,为确保您爱车之性能,东南汽车公司要求您将爱车开到东南服务中心(或东南特约维修站)保养,并留记录存档以利掌握车况,若因开至非东南服务中心(或东南特约维修站)保养所发生问题,恕本公司无法负保证之责任。
自动变速箱的保养要求:
1、必须使用东南汽车专用的SP—Ⅲ级ATF专用油对自动变速箱做日常维护保养,每二万公里将ATF油更换一次,如未按规定保养,将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2、请勿添加任何品牌的变速箱添加剂、养护剂等油精。
3、在使用手排模式换档时,请轻推排档杆向上或向下即可完成换档,无须重推,否则可能造成变速箱元件损坏。
4、每次保养均需在使用说明书定期保养记录中记录下维修保养状况。
申请索赔的办法:
如需向本公司申请修理或更换零件时,请携带保修凭证及日常保养记录,前往东南汽车服务中心(或东南汽车特约维修站)提出申请,并于索赔申请单签章,符合保证条件者,即予受理,未能提出上列证 件者,恕难受理,敬请原谅。
不适用新车品质保证之事项:
即使是在保证期间,SEM的保证并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忽视首次强保、定期保养
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中指定的强保或定期保养规定做维修或检查及保养所导致的损坏。
所有的定期检查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检修表所规定的时间及里程进行。
2、外面的车厂维修/转包
由非SEM授权的特约维修站修车厂,或非SEM经销商所授权的维修站执行的维修,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3、交通事故
由于交通事故,或是未按照使用说明书中所说的操作驾驶汽车,而导致的损坏。
4、使用非原厂零件
由于使用非原厂零件,或使用未经SEM认可的零件所导致的损坏。
5、非正常情况下的操作
将汽车用于不正常的情况,如赛车或超载,或是超过汽车设计的能力所导致的损坏。
6、定期保养拆解工资及需要的消耗品
定期保养检查拆解所需的工资,不在保证范围(如换油、轮胎拆解、刹车片拆解等)
正常使用情况下会有所消耗的物品,不在保证的范围内
▲ 燃料
▲ 润滑油
▲ 引擎机油、手排变速箱齿轮油、差速器齿轮油、方向机齿轮油
▲ 抗冻剂、冷媒、防锈剂及冷冻剂
▲ 电瓶电解液、雨刮液
▲ 刹车和离合器使用之刹车油
▲ 自动变速箱油、动力方向机油、加力箱齿轮油
▲ 火花塞、灯泡(除了密封光柱及卤素灯泡)、保险丝
▲ 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以及机油滤清器
7、正常使用情况下
在正常使用汽车的情况下,因未经证实会影响汽车、零件品质机能的小瑕疵所导致的更换,以及唯有在特殊或不正常操作下才会出现的问题。典型的例子如下:
·油封、垫片或接合处附近液体的微量渗油,不致使液体总量减少
·轻微的噪音及震动,不会影响汽车的操作或是元件的功能
8、正常的老化或恶化
以下这些原因于汽车的正常使用或环境污染的老化和恶化,并不在保 证范围内:
·金属零件的生锈或恶化。
·涂装漆面的变色、褪色、掉色、生锈等等。
·橡胶零件老化。
·人造皮及其他装饰的变色、褪色和变形。
9、改装
未经SEM认可及核准,对汽车及任何零件/组件进行改装所导致的损坏。
10、加装配备
非SEM所指定并安装于汽车上的配备、装置或附件,或是由于使用这些未经指定的配备、装置或附件所造成损失。
11、不当的存放
由于用户不当的存放、受冻或缺乏适当保养及维修所造成缺失。
12、天灾
由于天灾(地震、洪水、龙卷风、冰雹等等)所导致的损坏,或是火灾,或是人为因素所导致的损坏。
13、外在影响
由于鸟粪、化学污染、酸雨、落尘、盐害、飞石等侵蚀所造成的损害。
14、里程表读数
任何里程表遭更改或是里程不连贯的车辆
15、使用不正确标号的燃油、润滑油、防冻液造成的损坏
16、额外的费用
无法使用车辆所造成的相关损失、时间的损失、不便或其他随之发生的损失,如燃料费用(汽油或柴油)、电话费、旅行费、住宿费用、交通费用、或是个人财务的损失、或是收益的损失、精神损失或是因更换发动机而造成的相关手续费用等,但如依法律规范由本公司 承担的情况除外。
17、不当的记录保留
由于未妥善保留记录导致索赔内容无法被证明。
18、不实内容
当索赔的内容被发现不实,或是由于索赔表格的不当说明,描述明显 错误而导致难以核定。
19、正常保养类
属正常保养而需更换或清洗的项目,或因油类脏劣而引发的不良。如:清洗节气门阀体、喷油嘴等。